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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個人電腦及網路使用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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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年06月03日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、核定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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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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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雲林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有效規範本校個人電腦及網路資源有效使用、管理及資訊安全,特訂定本注意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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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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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教師、行政人員及學生使用本校個人電腦者,應遵守下列規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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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禁止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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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請勿任意拆卸或加裝其他電腦設備、網路設備(如集線器、無線網路發射器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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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不可擅自更改系統環境設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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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密碼須經常更換,長度應至少6-10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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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電腦設備不可任意架站或做私人、營利用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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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電腦設備應隨時保持清潔,每週至少擦拭一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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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電腦附近請勿放置茶水、飲料、細小文具用品等物品,以免造成電腦設備損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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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使用外來檔案,應先掃毒,請勿任意移除或關閉防毒軟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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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下班時(下課時),電腦應依正常程序關機始得離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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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應配合進行軟體更新,修補漏洞,保持更新至最新狀態,勿自行關閉系統自動更新程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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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Internet Explorer 等相關瀏覽器安全等級應設定為預設值或或更高,執行特殊程式如須降低安全性,需先確定特殊程式無安全顧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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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|
電子郵件軟體應關閉收信預覽功能,請勿任意開啟不明來源的電子郵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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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|
電腦應使用螢幕保護程式,設定螢幕保護密碼,並將螢幕保護啟動時間設定為10分鐘以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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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|
請勿開啟網路芳鄰分享目錄與檔案,並停用Guest 帳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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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|
請勿任意下載或安裝來路不明、有違反法令疑慮(如版權、智慧財產權等)或與業務無關的電腦軟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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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 |
Microsoft Office軟體應將巨集安全性設定為預設值或更高,執行特殊程式如須降低安全性,需先進行安全檢查及管理,確定特殊程式無安全顧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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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 |
禁止使用點對點互連(P2P)軟體及tunnel相關工具下載或提供分享非法或侵犯智慧財產權之檔案(學術用途,如研討會上傳下載檔案不在此限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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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 |
禁止閱覽不當之網路(如暴力、色情、賭博、駭客、惡意網站、釣魚詐欺、傀儡網站等)及瀏覽非研究、學術與公務用途網站,以避免內部頻寬壅塞,各單位主管應加強督導同仁使用網路情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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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 |
各單位主管應加強督導同仁使用電子郵件(Webmail)情形,以避免社交工程、網路釣魚與網路漏洞產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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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 |
禁止於上班時間透過網路資源進行與工作內容無關之串流媒體、MP3、圖片、檔案等網路上的傳輸,非上班時間(中午休息、下班後)的使用,亦不得影響單位內主要系統運作之效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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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 |
上網行為需以不影響各主系統之網路效能為前提,若有資源上的衝突,將以本校主要系統為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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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 |
電腦內重要資料文件應定期備份,避免資料毀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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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 |
機密性敏感性檔案資料應進行加強安全防護(如防火牆等)或實體隔離(與外部網路隔絕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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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. |
各單位應每年不定期進行內部稽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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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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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注意事項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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