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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侵權或合理使用?「原創權」待釐清
 
張貼日期:2018-08-27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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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全文出處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319/3330583

侵權或合理使用?「原創權」待釐清

2018-08-26 00:12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/台北報導



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(原創權)去年正式啟動,多個原民部落陸續申請獲准。本月出現第一起涉侵權案例,涉侵權者竟是提出此法的原民會,也透露此一專用權可能衍生的問題。

八月一日原住民日當天,由原民會主辦的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典禮,找來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所屬舞團表演奇美勇士舞。此舞已由阿美族奇美部落於四月取得專用權並公告,部落認為原民會未取得授權,要求公開道歉,並補辦授權同意事宜。

原民會則主張跳此舞非商業用途、而是國際場合文化交流,跳舞前司儀也宣讀此為「奇美部落之傳統年祭文化展演」,符合原創權條例規定的「合理使用」。但奇美部落堅持此舞的歌謠與舞蹈屬神聖儀式,對外公告的勇士舞權利範圍中,已特別標明須在嚴肅的歲時祭儀、或以奇美部落為主體的對外展演下才能演出。原民會上周發聲明道歉,但仍認定原民日跳此舞屬「合理使用」,不涉侵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