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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Xbox侵權官司:法官判Motorola賠微軟1400萬美元
 
張貼日期:2013-09-06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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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iThome

全文出處:http://www.ithome.com.tw/itadm/article.php?c=82483

Xbox侵權官司:法官判Motorola賠微軟1400萬美元
文/林妍溱 2013-09-06
    
雙方紛爭來自於Xbox 遊戲機中使用的Motorola影像壓縮與Wi-Fi技術授權。Google收購Motorola之後要求微軟支付每年40億美元授權費,法官認為Google違反FRAND的授權原則,因此必需支付微軟145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。

美國西雅圖地方法院周四(9/5)針對Motorola與微軟Xbox的技術授權官司做出宣判,由於Google違反FRAND的授權原則,因此必需支付微軟145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。

據西雅圖時報報導,判決結果指出,Motorola破壞雙方在微軟遊戲機Xbox授權的協定,因此Google需支付微軟賠償金。這筆費用包含微軟去年5月在德國輸掉官司遭Google提出產品銷售禁制令而搬遷倉庫的1100多萬費用,以及微軟在反對禁制令的300萬美元官司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