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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開店賣中國仿冒貨 判賠1340萬
 
張貼日期:2012-10-02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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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自由電子報

全文出處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oct/2/today-so9.htm?Slots=BSo

開店賣中國仿冒貨 判賠1340萬

〔記者張文川、姚岳宏/台北報導〕賣中國仿製名牌服飾,法院判賠懲罰性罰款1340萬元!

服飾商李明瑾在台北市東區販賣仿冒的LV、CD等名牌服飾和包包,業者提附帶民事求償,台北地院判李女要賠業者1340萬元,還要在4家報紙頭版,刊登半版的判決書全文,以回復正牌貨商譽。

法界人士分析,本案李女刑事部分,被依商標法判刑5月,如要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計算,拿出15萬元即可不用入監服刑;但民事求償的判賠金額及登報費用加起來,恐超過15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