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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美貿易代表署將我國自特別301名單除名
 
張貼日期:2009-01-17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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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智慧財產局新聞稿

全文出處:http://www.tipo.gov.tw/ch/News_NewsContent.aspx?NewsID=3445

美貿易代表署(USTR)於2009年1月17日(美東時間1月16日)公布年度特別301「不定期檢討」結果,將我國自「一般觀察名單(Watch List)」除名,這是我國自1998年以來再次自特別301名單中除名。
美貿易代表署(USTR)於去(2008)年4月25日公布年度特別301報告時,仍將我國列名「一般觀察名單(Watch List)」,並附加對我國進行不定期檢討(Out of Cycle Review, OCR)條款。經過歷時近8個月之密集檢視後,正式將我國自一般觀察名單除名,以肯定我國近年來保護智慧財產權(IPR)之努力。
USTR指出,過去8年來,台灣持續加強IPR之執法及法制,已自2001年美方所稱之「盜版者避風港」(a haven for pirates),蛻變成今日創新及研發之聖地。故此次除名之決定,係對台灣多年來之努力及台美雙邊密切合作之具體回應,盼我國持續推動IPR保護,並盼雙方在其他貿易合作領域亦能獲得相同進展。另報告中亦指出,我國在2008年無論在改善IPR整體環境,及美方特別關切之3項議題上,包括成立智慧財產 (IP)法院並已正式運作、教育部採取積極措施改善校園IPR保護及修訂著作權法(ISP法案)等,均有具體及長足之進步。
經濟部表示,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僅是我們應承擔的國際義務,亦攸關我國產業發展與國際競爭力的提升,我政府對此向極為重視,近年來各項主動積極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政策與措施已獲豐碩成果,屢獲國際社會之肯定。對於此次美國政府正視我國近年來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績效與努力,而將我國自特別301名單中除名,經濟部表示欣慰與歡迎,並強調此係我民間及政府司法(司法院)、行政(教育部、法務部、海關、警政署等)及立法部門通力合作之成果,經濟部一併致上感謝之意。經濟部最後重申,保護智慧財產權為我國既定政策,未來將在既有成效基礎上繼續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