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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賣4個假愛馬仕包 櫃姊判賠2.5億
 
張貼日期:2010-08-13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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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"2010/08/13 04:11"

〔記者王定傳/台北報導〕愛馬仕對仿冒其品牌的業者,向來是訴諸法律,絕不留情,曾有一位離職的李姓專櫃小姐,以兩百多萬賣了4個假包,愛馬仕得知跨海提告,智慧財產法院判李女須賠償2億5千餘萬,雖仍可上訴,但已創下仿冒名牌包案件賠償金新天價。

法院判決指出,北市麗晶酒店愛馬仕專櫃小姐李念臻,89年離職後,利用愛馬仕前櫃姊名義,聲稱可不用排隊就拿到柏金包;二手名牌包業者陳君玲、蔡黛莉以 22 萬元、23萬元、80萬元,向李念臻買了4個柏金包,隨後轉賣給客人,後來被客人投訴包包全是假貨,兩人即控告李念臻詐欺。

士林地院法官把4個柏金包送到法國愛馬仕總公司鑑定,確認都是假包後,依詐欺罪將李念臻判刑6月、緩刑3年,李念臻始終不認罪,只強調已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失,智慧財產法院改判3月徒刑、可易科罰金確定。